因申请劳动仲裁未上班被按旷工自动离职处理

因公司拖欠工资及未发加班工资,今年8月份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9月开庭审理,
开庭当天有电话告诉厂长,因为公司原因我申请仲裁,今天起我就不上班了,需要交接工作我就交接。 厂长说需要,我就去办了工作交接及工具工作服等。
在仲裁结果没出来前,公司贴出通知说我连续三天旷工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后来仲裁结果处理是解除劳动关系并经济赔偿。现在公司不服起诉。11月开庭。

想问的是:
不管是教育他人还是其他啥目的,那份离职公告是没道理的。

我能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赔偿么? 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关于离职清单:一张A4纸张内容包括工作交接,仓管交接,人事交接,财务交接,厂长签字

我只签了工作交接,工具材料交接,人事交接,签字到财务交接的时候,厂长变卦不让签字了。

因为告公司,公司有威胁我说工作中要小心,抓住我不对的地方直接出通知上墙。
劳动仲裁开庭那天是周五,我下周一办的交接,以后就没再上班。

问题一:现在是否算劳动关系续存期。
问题二:可否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问题三:如果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按相关规定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那么要求支付的赔偿金是否包括经济补偿金,还是经济补偿金之外另行两倍。(简单点:经济补偿金1块,赔偿金是2块还是1块呢?)

1、根据你的说法,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及加班费,属于违法在先,你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赔偿。你需要做的是提前告知公司,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非因你的原因导致工作交接不顺畅的,你不用承担责任。
2、公司可以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但是涉及员工重大劳动权利义务的规章制度,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你们公司因你旷工三天而开除你,是不合法的。原因有二:
(1)你已经告知公司,因此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不存在公司再开除你的前提条件;
(2)公司的规章制度倘若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不能作为开除你的依据。
3、关于仲裁结果。
因追索劳动报酬等,仲裁挺裁决企业支付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公司标准12个月金额的,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可以起诉。即使起诉了,法院也应当予以驳回。没有驳回起诉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讼请求。
倘若你不属于上述情况,则法院会按照一般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按照你的说法,公司违法在先,本案中公司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4、至于你提到的公司威胁你说工作中要小心,只要不是直接对你的人身采取侮辱、暴力等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
5、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觉得仲裁挺裁决公司赔的少,可以在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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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3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维权而请加必须得到法律保护,而且要支付当天的工资。你的单位这样做肯定违法。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87条规定,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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