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屋所有人去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两年内付清房款,房款已经付了一大部分,,到今年年底付清余款4万元后对方才同意把购房手续给我,但房屋所有人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便把房子有卖与第三方,并把手续给了第三方,我该怎么办,到法院起诉,要求房屋所有人继续履约,并宣告房屋所有人和第三方所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无效合同,并赔偿我各项损失
现在对方同意退钱,但现在房屋已经涨价,就是该房也涨了5万左右,我如果同意退钱,我还得再掏高价买房,损失5万左右,如果按法律规定我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我的损失该如何主张,清高名人士指点
这个房是开发商顶工程款给房屋所有人的房,现在还没办房产证,可能是开发商手续还不太齐,所以一直拖着不予办理,在我们小县城有的房住了7~8年了还没办好房产证。我咨询律师后律师说,没有房产证的房是不能交易的,所以律师说我们的协议是不据法律效力的,房屋所有人和第三方的协议也不具法律效力,现在是谁住是谁的 ,但我还是担心
律师说我们的协议是不据法律效力的,我今天问了同楼一住户(在我们县土地局上班)他说我们的房属于小产权房,虽然律师说现在是谁住是谁的,但我们的房还没有装修,我们申请开工装修,开发商不让我们开工,因为卖给第三方时,房东收现钱,也去开发商处办理过户手续(即把以前的手续倒给第三方),现在第三方手里拿的是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和收据,所以现在开发商不让我们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