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当时领导没说什么,是不是还要拿回我写的辞职的批准呀。

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当时领导是同意了,是不是还要拿回我写的辞职的批准呀。我听别的店员说过,公司都是让干完满月才让走呢,我做的是化妆品销售,专门管一个品牌,我们一整月是21号到下月的20号算的,就是说我是11月11号交的辞职信,他同意了,但是很有可能12月11号不让你走,让你12月20号才能走,当时她同意了我也就没问她,不过我的辞职报告上写的很清楚“我会按照公司规定1个月后离开”我有没有必要现在问她清楚啊!如果到时候真的不让我走,她违反了哪条劳动法么?
还有我是09.11.24来店工作的,出了实习期也签了合同,当时的合同是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直接走将扣除500元,但是在2010年5月份吧,公司有了新规定,是工作不满1年的离职将扣500元,就是说即使你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申请不够一年也会扣500元,但是对我们已经签了合同的又没有重新签订新合同,新来的人员的合同就有这一项了。按道理说,对我们来说是不是应该不实施呀,可是公司就这样口头一个新规定通知,对所有人都实施了!这样违反不违反劳动合同法,请知情人详细告知,我要告他们好告么?那合同都不在我们自己这,都在公司保存。
我想知道,我已经交了辞职报告了,她也同意了。如果一个月后她不让我走怎么办,我是不是现在就跟她说好或要我写的辞职报告的批准。

你好
1、你们公司所规定的不满一年离职扣500或提前一个月交辞职申请不够一年也会扣500元这两条,均违反劳动合同法,所以是无效条款,不必害怕。
2、如果你们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或者有拖欠工资现象,按照《劳动合同法》你都是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并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部分。
3、提前一个月辞职,其实不是要获得公司批准才可以走,而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即可,只要你的申请里没有“望公司批准”之类的言语。
所以你呆到一个月之后离职就可以了,如果公司拖欠或克扣工资,你可以跟他们说明以上几点,再不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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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2
他们 这样 是 违反劳动的 但是 你又没有合同在 你们 手里 就 有 点难办了一般合同有 三份我 建议 你去 劳动局去 咨询一 下
第2个回答  2010-11-13
没合同真的有理说不清啊,不过如今的管理者真的没点人情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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