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工作受劳动法保护么?

如题所述

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劳动争议网首席顾问范战江表示,大学生到公司去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而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学习。范战江认为,实习生和公司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形成劳务关系,公司没有义务给实习生发工资。但是,因为实习生毕竟为公司服务,一些公司愿意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但这不能看做“工资”,因为“工资”是用人单位付给被雇用者的“劳务费”,而实习生从公司拿到的,充其量只是一种生活的补助或补贴。
  范战江提醒说,如果一些单位打着招收实习学生的名义,总是用实习生工作,只给实习生低廉的补助,节约公司用工成本的话,那就可能是一种违法行为,这时实习学生也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签订实习协议必不可少
  劳动法专家杨志刚律师表示,由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是学生,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即使实习生的权益受到了侵犯,仲裁部门也不能受理此类仲裁要求。实习生只能通过法院民事庭与用人单位或学校打官司。只有一种纠纷劳动仲裁庭是可以受理的,那就是冒充实习生的劳动者如果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可以“验明正身”后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仲裁。但是,即便如此,杨律师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按目前的劳动法规来看,对实习生的权益保护还处于空白阶段,实习生一旦遇上工伤等意外事故,将是非常棘手的事情。
  北京市教委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任占忠提醒大学生,实习生与企业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的方式签订实习协议,来规范实习行为。但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目前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的公司不多。希望实习生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在实习之前主动要求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报酬有最低标准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向记者解释说,作为求职前奏的实习一直纠纷最多,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2004年北京就出台了《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定》,对学生实习及实习报酬进行了规定,但大多数学生并不了解相关政策。
  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录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前,须与学校和学生三方签订《北京高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协议书》,校外用人单位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按协议书规定支付学生的劳动报酬,且报酬标准不应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学生的合法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协议,给学校或学生造成损失,按规定应予以相应的赔偿。对在勤工助学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给付一次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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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2
首先你得搞清楚实习生的概念,
1.词典中实习生的意思(1) trainee:受训学员,一个受训练准备参加一种工作的人。
2 intern:某一专业(如师范)的高年级或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实际工作经验。
3没有毕业来公司实习的学生。

其次你弄清楚劳动者的概念: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实习生到达法定年龄,有劳动能力,并获取了报酬就属于劳动者,既然是劳动者就受到劳动法的规定,不过这其中有个问题首先你得签署有关协议或者合同,没有协议和合同肯定不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者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1-1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0-10-28
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你不属于劳动者,故,你与单位建立的法律关系不受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调整。
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需以适格的主体为要件;根据你目前的情况,虽然你已经年满16周岁,但你未从高校毕业,所以不属于社会人员,当然你也就不是法律上的狭义劳动者了。
那么你一定会问,什么部门法才调整你这种情况呢?回答应当是合同法,而不是劳动合同法。实际,严格意义上讲,你所建立的法律关系是三方主体:1、你个人 2、单位 3、学校 也就是说应当签订的是三方协议,此三方均以实习合同之约定内容来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当然,在内地也有很多地区并未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也就是说学校并未严格履行其义务,而是过早的将在校学生推向社会,要求其自己寻找所谓的实习单位。这样一来,实际是由学生与单位建立了一种民事上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归结于合同法进行了调整。
第4个回答  2019-03-26
实习期的劳动权益也要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建议你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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