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麻烦的事都让你遇到了。。。
一,如丈夫去世有遗嘱需妻子继承,那到公证处做公证,到建委过户到妻子名下缴纳契税就可以了,出新房产证(注日期还为满5年)
如果税费都有你来承担那你需要交:妻子继承时的契税和过户到你名下的契税就可以了,税率均为1.5%。
二,如丈夫去世没有遗嘱,无儿女的情况下依然按照第一条办理,有儿女则去公证处办理自愿放弃继承,在到到建委过户到妻子名下缴纳契税就可以了,出新房产证(注日期还为满5年)
如果税费都有你来承担那你需要交:妻子继承时的契税和过户到你名下的契税就可以了,税率均为1.5%。
我是做房产的,我卖过一个房子情况和你的一样,呵呵 当时也是很头疼,但是走过一次,回头看看很简单,只不过妻子继承时缴纳的契税买方没有承担。(注建委没有收遗产税只是重新缴纳契税就可以,日期也是按照第一次买方时缴纳的契税时的日期,所以当妻子的新房产证下来时虽日期不满5年,但是过户时还是按照原购房时契税票上的日期计算如果满5年,则按满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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