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房子是父亲和母亲的共有财产,母亲于98年去世,姥爷是2010年去世的,按继承说母亲去世后,这房子应该是我爸爸和我还有我姥姥姥爷我们四个继承,可是姥爷去世了,就把他所继承的财产分给我大姨三姨还有舅舅,我大姨和舅舅都同意放弃,只有我三姨(三姨患有精神疾病,拒不签字),我们到法院问过,他说三姨必须到庭法院才能宣判,可是三姨根本不能来,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专业人士,我国法律有没有对这一问题做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问题是她不去医院啊。没有办法给她做鉴定啊。
追答那就起诉法院,现在你占多数份额,法院会支持你,到时法院会判你给其他共有人钱,然后你就可以直接过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