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休完公司就不让上班了,只说是让在家待岗并发给最低工资,这样做合理吗

我是08年3月31日休的产假,应该是9月12日休完产假,但是没到日子单位就说让我们在家待岗,并给最低工资。可是在家休产假期间公司涨工资了,只发给我从今年1月份到3月份涨的那部分,并没有补发在休假期间应涨的工资。而且单位下发的取暖费也只发到9月份(休完产假),之后从9月份到12月份(待岗期间)也没有发放。这样合理吗。待岗的员工不是也应该属于企业员工吗?

休完产假以后公司让员工在家待岗,发给最低工资(如果这个最低工资是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没有违法的地方,至于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待遇,9月份以后不发给待岗人员,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应当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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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6
不过我们公司也是这样的 休假在家是给发工资的但是涨工资会扣除你不在的日子包括年终奖
你也没为工会司卖命你还抓那点不放干吗呢
第2个回答  2008-12-06
产假休完公司应该给以排班并按合同享受应有待遇
第3个回答  2008-12-06
1、法定产假只有3个月,晚婚、难产各增加15天,在法定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与上班不得有差别。
2、超过法定产假的,算请假,并需要医院开证明,不享受法定产假待遇,按照公司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享受待遇。
3、待岗是公司的原因导致的,仍属于企业员工员工,应当享受正常上班的待遇,但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可以不发。但是取暖费这种员工一致享受的福利应该照发。
4、如果不想干了,可以到该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者到劳动局投诉。如果还希望继续再这家工作,可以等以后离职了,一起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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