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妻子结婚两年 结婚后一直与我的父母一起生活 婚后育有一子 现在孩子4个月 妻子向我提出离婚并诉讼至法院 结婚一切费用都是我们家花的 女方一分钱也没花 结婚后我们并没有共同财产 房子是我父母依我的名义在结婚前买的 还有结婚前 我们买了一辆车作为聘礼给女方 名字是女方的 还有金银首饰也是我们婚前买给女方的 价值一万多 现在我想问问 1如果离婚 车子我能要回来吗 我能找出证明人证明 当天是由我们家出的钱 2金银首饰因为当初是在私人商店买的没有正式发票 我能要回来吗 3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知道可能性不大 但是我们家的生活条件还有文化程度都高于他们家 这一点法律承认吗 4 如果孩子判给女方 我每个月按法律要求给她抚养费 我能不能看见孩子 我每个月能保他回来住吗 既然给了抚养费是不是有权利接他回来住 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5他起诉书上说要找我要2万元损失费 这一点法律有规定我给吗 本人结婚后无不良生活 我们家一直带他很好 而他们家总是找借口 现在车子和首饰都被她从我们加抢走了 我们家到现在也没作出任何对不起她的事 6因为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 婚后一直有我和我的父母还贷 这算我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吗 在先等 希望各位专家能帮帮我 谢谢

婚前指结婚登记以前,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结婚需经过法律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后,该婚姻才受法律的保护。婚前婚后以结婚证明记载的登记日期为界,婚姻登记日期即为结婚日。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日前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它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变为共同财产,非所有权人的一方不得侵犯。基于所有权人对财产享有完全的支配权,我国《婚姻法》也同样认可夫妻一方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即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婚姻法同时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书面形式约定的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会参与分割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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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第2个回答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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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04-15
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如没有特别约定,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1
  你好:朋友,孩子才4个月,好可怜!有什么大不了的事,让孩子还没懂事就变得“像棵草”?能不能你不同意离婚,待她冷静一段时间后看看是否可以挽回婚姻?离婚不是小事,拆了一个家、伤了两个人、害孩子一生无幸福!只是个人建议,希望你能考虑并想想办法。
  1、“如果离婚 车子我能要回来吗 我能找出证明人证明 当天是由我们家出的钱 ”:不能。因为:车子是彩礼、而且是在婚前所买、登记在她名下,这是她的婚前个人财产了:
  (1)车、房等是以法定登记来确定所有权的。
  (2)关于彩礼:性质是一方以结婚为条件的婚前赠与行为,如果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除非你能证明因为给付彩礼使你和你的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时可以要回;否则的话不能要回彩礼。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金银首饰因为当初是在私人商店买的没有正式发票 我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理由和能要回的情况见上。

  3、“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知道可能性不大 但是我们家的生活条件还有文化程度都高于他们家 这一点法律承认吗 ”:
  (1)孩子抚养权你很难要到。
  (2)只要你家条件确实比她好,法律会承认这个事实的。但你家条件好帮不了你:1周以下的孩子由母亲直接抚养,这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
  (3)如果孩子2周以上时离婚:你条件好就能要到抚养权了。

  4 、“如果孩子判给女方 我每个月按法律要求给她抚养费 我能不能看见孩子 我每个月能保他回来住吗 既然给了抚养费是不是有权利接他回来住 这一点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
  (1)你有权探视孩子,一个月次还是一周一次由你们俩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2)至于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是只允许你去她那里看看孩子、还是让你接回来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你们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对于1周以下的孩子,让你接回来住的可能性不大,如果以后孩子大了可能会允许。

  5、“他起诉书上说要找我要2万元损失费 这一点法律有规定我给吗 本人结婚后无不良生活 我们家一直带他很好 而他们家总是找借口 现在车子和首饰都被她从我们加抢走了 我们家到现在也没作出任何对不起她的事 ”:如果你对她没有家庭暴力、也没有重婚行为、与她人同居行为、或是对她有遗弃虐待等行为的:她要损失费不会被法院支持,不必理她。

  6、“因为我的房子是贷款买的 婚后一直有我和我的父母还贷 这算我们两个人的共同债务吗 ”:
  (1)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她无权要求分割。但你在婚后用来还贷款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却用到了你自己的房子上,如果离婚,她有权要你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她不提就算了。
  (2)既然房子是你自己的、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关于房子的贷款也就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只是你自己的债务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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