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降薪 我想辞职,如何获得公司的经济赔偿

我在这家单位工作了22个月,之前的项目失败,领导都辞职了。新任领导,要求更改薪酬制度,更改合同意见书寄送给我及其他的同事,工资大打折扣,我们都没有签,但是公司依然按照新的底薪标准发放9月份的工资,我目前还没有离职,但已有离职意愿,如果申请调解,公司愿意按照原来的标准,公司也很难呆得下去,也是不打算在这个单位呆了。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公司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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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8

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比如在参加工作之后,发现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符合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

如果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过过错,所以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再举个实在的例子,一般企业会进行工作考核,在考核后,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因此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辞职的,企业就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得按照下面的流程

1、申请;

2、委托;

3、举证;

4、调解;

5、裁决;

6、结案。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15
  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 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10-08
公司不按劳动合同履行,单方面降薪,构成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追问

直接提出辞职申请也可以获取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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