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单位工作了22个月,之前的项目失败,领导都辞职了。新任领导,要求更改薪酬制度,更改合同意见书寄送给我及其他的同事,工资大打折扣,我们都没有签,但是公司依然按照新的底薪标准发放9月份的工资,我目前还没有离职,但已有离职意愿,如果申请调解,公司愿意按照原来的标准,公司也很难呆得下去,也是不打算在这个单位呆了。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公司的经济赔偿。
通常情况下,企业如果采取合理的方式对员工进行降薪处理,比如在参加工作之后,发现工作表现不好,那么企业就会基于这种考虑符合当前工作能力的薪水,其实也就是降薪。
如果不接受这个薪资水准的,想要辞职的,那么因为公司方面本身就没过过错,所以就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再举个实在的例子,一般企业会进行工作考核,在考核后,发现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因此按照公司规定流程对员工进行调岗降薪处理,而员工不接受辞职的,企业就可以不进行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得按照下面的流程
1、申请;
2、委托;
3、举证;
4、调解;
5、裁决;
6、结案。
直接提出辞职申请也可以获取经济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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