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我在2年前租了个仓库,和业主签订了租赁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即将到期,由于地理位置原因需要搬迁,但却未找到合适的仓库搬迁,与业主协商适当签延期2个月时间的延期合同,业主不同意,执意要么签2年要么就到期搬走.眼看合同快到了,就算即刻搬也来不及.
在无法搬迁,又未续签或者延期合同的情况下请问:
1、合同期结束后未签合同的情况下仓库内的货物设备处置权归谁?
2、合同期结束后货物设备是否有受法律保护?出现损失由谁承担?
3、合同期结束后如果业主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倒卖我的货物设备是否会违法?
请列出相关的法律条款,谢谢!
合同期结束后如果业主无法对我的货物设备进行处置那可以用什么样的正规途径强制令我搬迁??我需要给予业主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