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前天中午我喝了点酒,然后由于前几日我在卖房子,在下午的时候我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说让我带着我的购房合同等相关房子的物业手续去跟买家详谈,于是我带着手续来到中介公司,房产中介做为当事人俩下协调房子价格,最后在房产中介与买方和中介签署一份三方合同,大致为买方先交给中介2万元定金,存于中介公司,房子余款在过户之后结清。而这2万元其中一万可以让我带走,而当时我做为卖方没有携带身份证,所以中介没有让我带着这一万块钱。而我也把我的之前原房子的购房合同放到了中介公司,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买方是夫妻二人,而我做为卖方只有我一人,没有告知我妻子,晚上我把事情告诉妻子,妻子勃然大怒。而且我所卖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屋,没有房产证,于是第二天我们夫妻二人去中介公司表明,该房由于在卖之前没有与我妻子达成一致,而我私自出售。要求退回我的购房合同,中介不给。说是要赔偿买方违约金。
现在关于这事我有几点疑问:当我说房子不卖的时候,中介迅速说出签合同时买方曾说,如果对方违约要赔双倍的话,我能不能定金交10万,这样对方违约可以陪我更多。
第二点:中介说当晚2万元定金买方先支付了1万5,第二天才把2万交期。
第三点:房子虽然是小产权,但是在卖时是否我们夫妻二人都需在场签署才算生效,而我一个在妻子不知道我签署买卖合同的时候,一个人签字。合同是否生效(之前我买方购房合作上是我一个人名。)
第四点:在对方交2万定金后,本身在合同上签的是我可以带走一万,但是中介因为我没有带身份证所以没有给我。既然没有确认我完整身份证信息的情况下,我签的合同是否生效。
这几天因为这个事,导致家庭严重不和睦,希望律师朋友给予慷慨解答,谢谢。如果违约我属于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