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1年后厂方要求重新鉴定我去还是不去

如题所述

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单位和员工都是有权利要求进行复查的。伤者是需要去进行复查的,否则可能会影响到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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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3
间隔时间这么长,不可能是一样的鉴定。
发生工伤后,需要做工伤认定,是由当地人社局来评判是否真正算工伤。
以取得工伤认定书为准。
认定工伤并伤愈后,如果存在影响职工劳动能力的,需要做伤残鉴定。被评到伤残等级的,就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建议你弄清楚,如果是做伤残鉴定,最好要去。鉴定一下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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