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合同到期 公司未提前续约 我不想续约了有无赔偿?

我合同11月5日到期 但公司没有提前和我签续约合同。知道11月11日才说要我签续约合同。
但我已经不想在公司继续工作了。
主管不同意 马上离职,要我持续工作到14号。
这期间工资怎么算呀?
以前公司离职都会扣钱,要是也扣我的,合法嘛?
11月7号 由于帮同事打卡,电梯难等,我上电梯后,他们把卡给我,要我代打。主管说我违法公司规定 要扣500.
这样合理么?

11月5日到11月14日的工资,按劳动法规定,应该结算给你半个月的工资。
合同到期,公司应提前一个通知你是否与你续签合同,而不是到期后才跟你说。就此公司应该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合同到期离开公司,公司是无权扣除你的工资的。
至于你11月7日帮同事代打卡扣款500元,这个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如果公司有规定的话,那这个钱就只能让他扣了。因为你身为公司员工就应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过你们公司代打卡扣500有点离谱了!
建议:如果你的公司比较强硬,你还是到市劳动监查大队去投诉,对你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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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13
1.11月5日劳动合同到期,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2.5日到14日的工资由你与公司另行订立劳动合同,如无明确工资约定,按以前的工资标准计算。
3。离职扣钱是违法的,但由于是劳动合同到期的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也无需支付补偿金。
4.《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公司无权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扣发工资。
第2个回答  2008-11-13
到期,没有续约可以选择离开,不能扣你工资,还应按每年一月补偿你工资的..

扣500你太多了.那得看公司的员工手册上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可事先是否告知,并签定相关的纪律文件,,,,否则不应扣工资,可以警告...
第3个回答  2008-11-13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你有义务工作到11月5日。

不想续约可以离开,不能扣你工资,还应按每年一月补偿你工资。不再续订合同公司没有法律根据扣钱!

按照公司规定扣500元,你可以要求主管出具相关规定,如果无法出具罚款或出具后有超出法律规定的处罚情况,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第4个回答  2008-11-13
有权要求赔偿,如果过了终止时间你们还存在劳动关系,只能按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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