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因病死亡 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给到几岁

如题所述

一、未成年的供养直至十八周岁。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二、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扩展资料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应当持因工死亡工伤认定决定并向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被供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二)被供养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三)民政部门出具的被供养人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

(四)工亡职工的养父母、养子女的公证书;

(五)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国企在职死亡?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
供养直系亲属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条件①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就业或参军的; ③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④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⑤死亡的。
ps:
1、具备供养条件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配偶或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父母均已死亡且父母无兄弟姐妹,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5、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6、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7、已退休人员在其办理退休手续当时其配偶也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注:
1、具备供养条件的人员,是指依靠死亡人员生前收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
2、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参保人员死亡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
3、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应当是退休前已确认且死亡时仍符合供养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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