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单位的临时工,一直没给交养老保险,请问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0年前就是1997年,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在劳动法实施后,也就是1995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再根据劳动法的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第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所以你单位的做法是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你应该享受的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其单位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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