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有线电视台做维修工作,现在11年,干的跟正式工一样的工作却开一半的工资,而且未交保险,请问新劳动法 是不是可以索要这11年的工资呢!!补上社保钱!是不是可想享受社保服务?
不是正式工,就是临时工,11年了!听说10年以上应该要求公司转正的把
如果是零时工的话,就是属于雇佣关系。简单的说,就是干一天给一天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