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自应当签定之日起下月承担双倍工资风险。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则视为已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是对用人单位在一年后都视同签书面合同的一种惩罚。
根据这些规定,可以视为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及时补签劳动合同的话,还得支付双倍工资。
及时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主张自用工之日起下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11个月)不冲突,主张双倍工资仍然有效。
个人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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