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口角动手,女方因此提出离婚,要求房产对半分!房子的首付是我妈给的,房贷是我还的,她能分多少?

结婚后买房,我妈给了20万首付!房贷一直由我个人承担,偶尔她帮着支付了几次,我也通过收入转账还给她了。日常各项开支也由我承担,比如生活费,水电气费,物管费等等!那么,她提出离婚,她能分多少房产?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 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
1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1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 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04
夫妻离婚时需要一起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所以,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是谁。
如果房产证登记人是儿子,该住房产权属于儿子合法所有,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属于儿子名下合法拥有的住房。
如房产证登记人是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父母婚后共有住房,两人一人一半权益。可以协议分割分配这房子。
如达不成分割住房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物权法》规定: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追问

也就是说,平时她的钱存起来,我的钱负责各项开支,买车还款,买房还贷。还要支付生活费,物业费,水电气费。结果,离婚时,所有的都算共同财产,她全部分一半?而她的收入就算有我也分不了多少?
结果我这是有形的固定资产,她可以分。而她的钱她自己买化妆品,买减肥药,借给哥哥弟弟,结果都花在她自己身上,我一点都分不到!我辛苦几年,全做了她的嫁衣?

第2个回答  2019-04-04
房产证谁名字?首付是只有你妈付的20万,还是有其他钱?追问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首付是21万。我妈给的20万,剩余一万是契税,后来也退回了!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首付是21万。我妈给的20万,剩余一万是契税,后来也退回了!

追答

离婚房子归你(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首付是你妈出的钱)
你要补偿女方从领证开始到离婚所还房贷的一半(你婚后挣的钱是夫妻共产,有女方一半)以及从领证开始到离婚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给女方。
在法律上你也可以要求分割女方从领证到离婚所挣收入的一半

追问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首付是21万。我妈给的20万,剩余一万是契税,后来也退回了!

房产证是我的名字,首付是21万。我妈给的20万,剩余一万是契税,后来也退回了!

追答

已经回答你了
离婚房子归你(如果你有证据证明首付是你妈出的钱)
你要补偿女方从领证开始到离婚所还房贷的一半(你婚后挣的钱是夫妻共产,有女方一半)以及从领证开始到离婚房子升值部分的一半给女方。
在法律上你也可以要求分割女方从领证到离婚所挣收入的一半

追问

即使房贷由我个人偿还,她也可以分一半是吗?那么,剩余未还清贷款部分呢?是否她也应该承担一半?如果他选择不承担剩余部分贷款,他还能分一半吗?

追答

除非你不是拿婚后挣的钱还的贷款,否则要分她一半。
至于没还完的部分,你想让她承担,可以,只要你愿意分她房子,她就要承担相应未还完的贷款,你愿意吗?

追问

我个人完全可以承担剩余贷款,不需要她承担。那么她还是可以分一半?

追答

她分的是从你们领证到离婚,所还房贷的一半,假设你们是2018年1月领证的,2019年12月正式离婚的,这12个月一共换了12万贷款,你要分她6万。
因为1婚后你挣得钱属于夫妻共产,法律上有她一半。
2房子是你的婚后个人财产,你拿夫妻共产偿还你个人财产的房贷,所以离婚的时候她把属于女方的那部分还给女方
你也可以把房子当夫妻共产处理,分女方一半的房产,这样第一你不用补偿女方钱,第二没有还完的房贷女方承担一半,不过还是那句话,你愿意吗?

追问

也就是说,哪怕是我个人还了贷款,还贷款的这部分钱我也要分他一半?

追答

是的,除非你不是拿你婚后挣的钱还的。

追问

与此同时,她的收入存款,我也可以要求同样方式分割。她把存款哪去买公寓了(和别人合伙买的,一人一半产权),那么对于属于她一半产权的公寓,我也可以同样分割,对吗?她购买公寓的时候,我借了5万!

与此同时,她的收入存款,我也可以要求同样方式分割。她把存款哪去买公寓了(和别人合伙买的,一人一半产权),那么对于属于她一半产权的公寓,我也可以同样分割,对吗?她购买公寓的时候,我借了5万!

追答

是的,你可以要求分割。

追问

也就是说,平时她的钱存起来,我的钱负责各项开支,买车还款,买房还贷。还要支付生活费,物业费,水电气费。结果,离婚时,所有的都算共同财产,她全部分一半?而她的收入就算有我也分不了多少?
那她一开始就算计到了这么一天,结果我这是有形的固定资产,她可以分。而她的钱她自己买化妆品,买减肥药,借给哥哥弟弟,结果都花在她自己身上,我一点都分不到!我辛苦几年,全做了她的嫁衣?

追答

她借给哥哥弟弟的钱,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要求分一半。
她花在自己身上的减肥药化妆品啥的,那你就认栽。
不要觉得被人算计,你真的要觉得别人算计你,下次在结婚,找一个比你有钱的女人结,你婚后做小男人花她的的就是了。

第3个回答  2019-04-04
你的工资收入也一样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婚后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均分。追答

二十万你妈支付的首付,有凭证的话,首付剔除出去,剩余的,必然是均分。

追问

这样说她的工资收入也属于婚后财产,但基本上都是自己存起来了,我还把奖金等收入给她一起存起来了?她提出的要求是房子对半分,她的我没分,合理吗?

追答

她的收入也属于共同财产

你可以查银行账户,要求均分

各自财产举证

她就是不上班,一分钱没有收入,也是共同财产均分。

至少通过这个事情。你自己要意识到,你的经济一定要自己存在自己名下。或者偷偷存在你妈妈名下

第4个回答  2019-04-04
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理应平分。婚后你个人的行为不单单代表你自己,而是代表家。你还房贷,就是你这个家庭还房贷。追问

但是,婚后家庭各项开支均有我承担,她基本上为承担!也就说,她基本没为这个家庭承担多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那她可以要走一半得房产?首付是我妈帮着付的,她也可以分一半?

因为口角动手,女方因此提出离婚,要求房产对半分!房子的首付是我妈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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