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受伤,只要您并非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一方,基本上都可以适用工伤保险的
一、具体来说,您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内往返于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的合理路线中都会被
社会保险部门认定为工伤。哪怕是中途因为日常工作生活的需要到,比如您下班顺路买些东西,都在合理路线的定义内。
二、同时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等受到人身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因此建议您在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养伤的同时尽快向单位申请要求
工伤认定。
拓展资料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6、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7、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劳动者/受害者提供的病史资料(比如:
病历和医院的摄片等)进行的专业判断,律师无法仅仅根据你的陈述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