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的劳务派遣,合同上写的本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但工作的时候给我们说实习期为一年

工作了半年了还是实习生,工资只有正式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没有加班费。我想请问下这些合法吗,现在解除合同要给违约金,有培训费用要求的服务器为三年,未满要赔偿培训费用。

1、既然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个月,从第三个月开始,你就应该享有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单方面延长试用期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工资。
2、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公司都应该支付加班费。
3、如果公司为你提供了专业技术培训且双方约定了服务期,则你在服务期内辞职,应赔偿培训费用。但是,你工作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不必支付(培训费用应按整个服务期分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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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3
首先看你的合同是怎样约定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关于违约金的问题,看你合同里面有没有和公司约定违约金的条款,一切按照合同办事,有必要的话需要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建议先协商解决.

参考资料:www.tenglongh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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