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子的耕地500余亩承包给一个外来的人,自从承包以后土地就被用于种植杨树,现在土地承包到期了,承包人不准备继续承包土地,但是树也不砍,理由是他拿到了林权证,据说只有林业局批复才可以砍伐树木,但现在的情况是他想占着土地不给钱,也不砍树,不恢复地貌。我对这方面法律不太了解,只是觉得不太公平,这不是耍无赖吗,我们村子怎么能保护村集体的权益呢?据说如果我们强行砍伐树木是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我们不砍的话,原承包人又不会主动去砍伐,而且不肯继续承包,我们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