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我家承包当时 村破产砖窑土地5亩,与当时村长口头商定承包,没商定期限。经开荒、搬运石块、平地之后作为耕地种植农作物,村长换届之后新村长口头承诺只要选他,地一直种着就可以,直到现在(后来两届村长都是这句话)。2011-2012年我就此事与现任村长协商多次,想要签一份书面合同证据,但村长以他做不了主为由多次拒绝。
其中2009年由于负担过大,遂将此地承包给第三者种植金银花使用,仅口头商定转让,无任何合同手续,约定每年租金5000元,每年1月14交付租金,但对方一直拖延,直到现在仍欠一年多费用。
2012年开始,此区域规划开发,我想停止双方的口头合同 收回承包权,但对方看到我的电话就挂断关机,对方土地上的种植物我多次想处理掉,但不懂法没敢蛮干。
就此情况我想请教大家几个法律问题:1.这片土地由我开垦,但是承包权,收益权等权益是我的吗?如果不是 需要哪些途径去办理? 2.我和第三方的协议有效吗?打电话不接无法沟通我可不可以处置上面的种植物?
期望各位具有相关知识的老师帮忙。我只有5个分,但是我愿意给解决问题的人充手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