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包括津贴和岗位工资等)扣除奖金后的工资额,但不得低于本人当月工资的70%和本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从其约定。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或者安排劳动者补休;在休息日工作,企业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不能以补休代替。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及加班工资的计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为什么加班工资按照21.75天计算,而不是按照制度工作时间(20.83天)?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本人当月工资总额(包括津贴和岗位工资等)扣除奖金后的工资额,但不得低于本人当月工资的70%和本市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从其约定。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或者安排劳动者补休;在...
以21.75为月计薪天数,而不是用20.83为月记薪天数,是不是就说明了11天...
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所以是算工资的! 望采纳!
不是应该按照20.83天算工资的吗?为什么是21.75噶?
(365-104)\/12=21.75,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所以算在其中,104只是52周的周末
为什么正常上班天数是21.75而不是22?求解答!
21.75天是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的算法。1、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20.83\/20.92,而实际操作中却采用21.75天为计薪天?有什么区别?_百度...
替代的是20.83,20.83是用来计算月平均工作天数的,21.75是用来计算月平均记薪工作天数的,要算工资就拿21.75算,要是算工作天数就拿20.83算。主要的差别就在于11天法定假日是带薪的,所以记薪时要加上,关键还是要看你计算什么。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1.75天和20.83天的区别
21.75天和20.83天的区别在于适用范围不同等。一、适用范围 1、20.83天一般在计算员工出勤、加班时间时适用。按照每天8小时计算;每周工作5天,一共是40个小时;每月工作20.83天,一共工作167小时。超过167小时的时间,可以计算为加班时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一般是在综合工时制中计算更为合理...
日工资 20.83与21.75 在使用上有何区别?各什么情况下使用?
1、包含范围不同。20.83天包含的是全年扣除52周的双休日和11天的法定假日所得到的每月天数;21.75天包含的是全年扣除52周的双休日所得到的每月天数。2、表达的意思不同。20.83天表达的意思是每月的工作时间天数;21.75天表达的意思是每月的计算工资天数,即法定假日休息的需要计算工资,法定假日加...
加班工资是以每月20.83天为基准算还是以每月21.75天为基准算?
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12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 月工作日主要是用来计算是否加班 月计薪天数是用来折算加班费的标准 故:应以21.75天为标准计算加班费。
计算工资到底是按20.83天 还是21.75天
月工作20.83天,月计薪21.75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
为什么每个月的工作日是21.75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年的工作日×每日的8小时 二、“制度计薪日”即用于日工资的计算的月计薪天数,在工资发放的时候与许多考勤项目相关,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资,加班费计算,工作不足一个月时的工资计算等等,都与“制度计薪日”及日工资数相关。月计薪天数、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