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PA教材,在记录退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以后收到退税款时,回冲掉其他应收,但是贷方这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岂不是永久留下来了,越滚越大?
需要结转掉吗,如果需要结转如何结转呢?
另外,是不是存在我之前就有借记这个科目过,这样的话上面的分录就是冲而已了,如果有的话借记的分录什么时候做呢?怎么做?
亲,这个问题其实我已经弄清楚了;你和一楼都不对,这个科目不会越来越大,它其实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是同一个核算科目
追答不就是我说的意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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