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虾厂工作,主要就是对虾做一些处理,早班是工作12小时,夜班是工作8小时,(一星期换一次班,休息一天)但有时也会多做2小时,按公司的说法是说暑假工是补贴600,然后做多少算多少,我问过哪些员工,他们都说一个月工也就是1千4、5多,我想知道,这算不算违法,如果超过了规定的工作时间,那工资又怎么算?基本每天都加班的.... 复制的别来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而且,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只能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不得安排补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