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我老公的名,他和我闹离婚,如果离婚,那套二居经济适用房有我的嘛?房款是公公全资出的...

经济适用房。是我老公的名,他和我闹离婚,如果离婚,那套二居经济适用房有我的嘛?房款是公公全资出的,户主是我老公的名。离婚时,怎麼分割?有我的嘛?是新婚姻法没改前,买的.30多万吧,公公全款出的。

没有!房子在什么时候买的不影响新婚姻法实行后的适用,法律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又称法律的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尚未适用法律进行处理的事件和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在你的案件中,离婚就是这一事件和行为,这发生在婚姻法司法解释实行后,因此应当适用该项规定,即:“《婚姻法司 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其个人所有,不加入分割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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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5-22
不管你是啥时候买的,现在已经按照现在的法律流程走了,这个是很难了。
第2个回答  2013-05-22
现行法律,没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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