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奔赴新疆观光,携带一块和田玉,据专家鉴定价值30万元。甲将该块玉寄存于乙处。乙获知甲病倒于河西走廊,生命危险,即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物出售于丙,得款32万元。丙以35万元出售于丁。丁雕刻玉马,以100万高价出售于戊。乙以获得价金32万,购得汽车一部,赠与其子庚,作为新婚礼物。半年后,甲安然归来,知道该事情。1.如果乙丙丁戊庚都是恶意时,甲如何主张权利?2.如果以上五人都是善意时,甲如何主张权利?3.请结合民法体系分析其中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