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布置的作业!!!急!!!摆脱各位解答一下。分析尽量详细啊~谢谢!!!!!!
案例:
1995年,原告张某所在单位某市陈关镇供销社。在供销社大院内,单位作为职工福利,无偿分给张某一块宅基地建房。张某获得建房许可,但本人无意建房,遂将这块地赠给其弟。其弟再次投资建房八间,并取得房产证。但房产证上的姓名仍为许可证上的姐姐张某的名字,房屋由弟弟居住。十年间相安无事。05年,上述房屋中的两间被拆迁,获补偿两万元,弟弟持房产证领取。张某得知后,起诉要求获得该两万元补偿。
问:房屋和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参考资料:〈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