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上写我的名字也只是为了贷款需要还有就是想到以后过户也麻烦,所以直接就写了我的名字,所有首付及按揭都由父母支付, 实际上还是父母住的,房产证已经拿到了,按揭也开始了,不久后我马上要结婚,按揭肯定会存续于我的婚后了,考虑到此房产的权益,我能不能在办结婚证之前只 和父母就此房产做一个财产公证,而不用和未婚夫就此房产做婚前财产公证,证明此房产无论我婚前婚后都是我父母所有。这样做的话父母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也 就是考虑到,万一碰到我离婚的情况,此房产就完全不会被牵扯到我和老公财产分割的问题了。也确实不想把未婚夫牵扯进来,这样感觉挺伤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