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每周工作6天,每天早上8点半到下午6点(9个半小时),这符合劳动法吗?

我们公司每周工作6天,每天早上8点半到下午6点(共9个半小时,午餐时间半小时).算下来每周实际在公司的时间为57小时。

而且,刚进公司第一年不买保险,但公司会将保险费用(公司承担的部分)算在我的工资里,并在合同中注明。

请问公司以上的做法是否合法?
57小时全部为正常工作时间,而且,24小时必须待命维护网站安全。没有任何加班费!

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有几个不合法之处:
1、每周工作57小时,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44小时
2、每天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8小时
3、对于超时若未支付加班费,则也是违法的
4、第一年处理保险费的做法违法,导致保费缴纳年限减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05
那你问清楚多出来的时间算不算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第2个回答  2008-07-05
请问你所在的公司实行什么样的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度下,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部分为加班,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为员工办理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务,没有任何阻却的理由。
第3个回答  2008-07-05
同意楼上chxy010的,去申请劳动仲裁还你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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