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合同到期需承租方提前通知是否续签的约定条款,那么承租方就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因为这不属于“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情形,而是正常的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合同,不是解除合同或协议。终止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比如合同到期),而解除是在合同期内因一方原因由一方通过主观愿望提出的提前解除合同,终止和解除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概念。对方是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才实施了搬家,完全是对方的权力和自由。这只能怪当初签订合同时没有对等限制对方,等于你放弃了本来可以要求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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