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是一名马上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实习,于3月6号与某公司签定试用合同3个月,协议上说要辞职的话须提前一个月,我于3月27号申请辞职但未递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老总说过4天回来再谈,谈完后同意辞职,答应4月十号结算工资!同时让我递交书面辞职报告,我于三天后递交!
但10号我来结算工资时,总经理说我违反试用协议,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同时书面辞职报告也交晚了,可要算我旷工!还说要董事会研究才能决定是否给我工资!请问公司规定与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随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谁说了算?懂法的大哥大姐告诉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试用期内辞职,公司不发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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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4-11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记住没有可以超越法律的公司,
任何公司都要遵守国家的法律,
如果公司拒不支付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可以申请仲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5-14
试用期期间辞职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监察投诉比较简单一些,适合少量工资,争议较少的情况,免费;

  2、劳动仲裁程序多一些,适合较为复杂或工资较多,或者需要申请经济补偿、赔偿金等情况,也是免费。
第3个回答  2013-05-15
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并以邮件形式发送一封辞职信。把自己入职公司的考勤卡之类能证明自己在这家公司上班时间的证据留下来,若他们不给你发公司告诉他们你的离职符合劳动法规定,必须给你发工资,不给你发工资就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载!
第4个回答  2017-12-05
只要在离职前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义务,并继续工作至三天届满,即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终止,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
对公司的违法做法,可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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