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7年1月以2万元的转让费接下王某的店铺,王某与房东签订的是两年的合同,2007年11月到期,每月租金1300元。现在房东通知我:“合同到期后租金涨到每月2600元,继续租就每月2600元,不愿意可以走人。”此房东所有的五个店铺的现租人都接到这样的通知。根据当地店铺地段的行情,一般都只涨到1500到2000元。据了解,房东想逼走我们,再以收取转让费的形式租出,从中赚取几万元的转让费,如果我们现租人顾于自己对店铺的投资继续承租,房东也就此抄高了房价。
想问一下,国家有没有相关的法律限制。
在当时接店面时,房东告知合同到期后租金要涨到2000元,可现在房东又说要涨到3000元,请问房东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欺诈?我该怎样保护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