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去世了,奶奶想把房子给我,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一共三个子女 先继承我奶奶的那份,需要怎么办?

现在就是我要继承奶奶那50%的部分,好像是要先去公证什么的,请各位朋友帮忙我到底该怎么做

奶奶还健在,不存在继承问题。
既然奶奶想把她拥有的50%产权给你,只需到公证处做一个赠与公证即可。追问

好像说公正处是不能隔代公正的。是不是有这样一个说法

追答

1、奶奶有权把属于她拥有的50%产权赠与给你,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
2、你和奶奶间是隔辈的,不知你提到的三个子女以及(需不需要另外2个子女的签字同意)中的2个子女与奶奶是什么关系?

追问

奶奶一共是三个子女,一个是我爸爸,另外一个是我叔叔还有阿姨,他们都是很搞得人,我爸相对太老实,他们知道奶奶要给我的话要来作死奶奶的,所以不想让他们知道奶奶在世的这段时间,奶奶现在住在我爸爸家里面的。我是听别人说隔辈不好去做公证。是不是有这个说法?只能给儿子这个辈分?而且房产证上现在还有爷爷的名字,他们说要改成新的房产证就是上面要有叔叔阿姨的房产加在上面然后才可以去公证是不是?

追答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
你与奶奶隔辈,不影响奶奶把房子赠与给你,完全可以去做这个公证。
奶奶和三个子女同为爷爷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每个人可以继承爷爷产权的1/4,即12.5%产权。
这样一来,奶奶可以赠与给你的就不仅仅是50%,而是62.5%了。再加上你爸爸继承的12.5%,你就拥有了75%的产权。

追问

太谢谢了,还有房产证上现在还有过世爷爷的名字,他们说要改成新的房产证就是上面要有叔叔阿姨的房产加在上面然后才可以去公证是不是?

追答

房产证需要在继承完毕后变更产权所有人。
可以先继承,再让奶奶做赠与公证。
赠与必须在做完公证后过户,那样一来你的叔叔们可能会像奶奶发难。所以,建议让奶奶做一个“在她百年后,属于她的产权部分由你继承的”遗嘱公证,既不会马上让叔叔们发现,也能节省相当的公证、过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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