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6个多月了,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工资全部扣除,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由于做销售,工资是底薪加提成,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原来没有结算的提成等没有结算,也不出具任何书面的辞退说明,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我该收集哪些资料?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9-28
1、证明你们存在试试的工作关系,比如你的打卡记录或者有其他人证明;
2、证明你之前的收入:比如工资条、或者签名的工资发放记录;
3、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部分:第二个月要求补偿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你的情形应是一个月);
4、你未签订劳动合同,肯定也没有给你投保,要求公司承担此方面损失;
5、另外就是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加班费、福利(如有);
6、至于提成部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以上齐备到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现在都是免费仲裁的追问

原来工资和提成都是以现金形式下发的,从上个月才开始打到个人的银行卡里,但是原来发工资时有签收,还有就是工作时的名片,同事和已成交客户的资料等,还有就是公司不出具书面辞退,我要求出具,所以出具了一份离职证明,还有辞退员工工作交接证明,还有所有成交客户和未结提成的明细,但是没有公司公章,只有销售经理的签字,不知道我的这些证据可不可以用做劳动仲裁的依据?还有就是公司现场有监控录像,是不是也可用作证据?

追答

以上我认为基本可以帮助你胜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15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追问

如果公司不出具证据,需要自己取证的话,是不是原来同事和客户也可以证明。

追答

你需要证明的是有劳动关系,如果实在没有,当然可以找证人。其他用“举证责任倒置”,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提供,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追问

现在公司给我出具了离职证明和辞退员工工作交接证明,有我的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但是只有销售经理的签字,没有公司公章,这样可以作为证据吗?

追答

当然不行,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出具,即然是用人单位出具,当然应该有用人单位的印章。不过销售经理的签字的证明你可以用来做为有劳动关系的证明。

追问

因为公司是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是代理销售,公司地址不在本地,在本地没有备案和注册,所以我是不是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他违法经营的证据,然后再申请劳动仲裁,保障我的利益?

追答

用人单位是否违法经营与是否侵犯你的合法权益没有直接关系,你维护的是你的合法权益,不要把事情的本末弄颠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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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2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5个月等;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第4个回答  2011-09-28
收集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时间,工作岗位,以及你为公司所做的事情。
根据劳动合同法:
1、工作满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2、试用期工资为正式的80%。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4、无辜辞退劳动者支付劳动者补偿金。
5、解除劳动关系,应给劳动者办理解除证明和社保证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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