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约要不要付违约金啊,我跟公司签了合同,但是奇怪的是我手里没有拿到合同,我也不知道具体怎么写的,这个我太马虎了,现在很后悔。后来又签了一个合同附件,是关于落户口的问题,上面写要为公司服务满三年,如果违约赔偿5K作为户口转移的费用。现在由于公司给的工资太低我想解约,要不要赔偿违约金啊,我7月1号报到的,我们公司的工作日是按每个月的26日到次月的25日算一个月,我现在正在申请转正,人事没有明确跟我说现在转正了没有,工资也是我今天问了才说,我不满意,人事说在下个月发工资之前给我答复我转正工资是多少,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我想辞职,哪位高手可以指点一下,我要不要赔偿违约金啊!在线等,有帮助我追分。最好是又很明确的法律规定,我怕说不过人事!!急!!!!!!!!!!!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试用期到了,但是转正工资还没有谈好,能不能算转正?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之外才确定转正工资的,我辞职要不要交违约金?
我是厦门的,请问我现在是不是已经转正了呢?要不要赔偿违约金呢?要还是不要!具体理由就是根据你上面提到的那一条呢?
追答先看你单位约定的试用期是否合法,见第19条,然后才知道你现在是否应该转正。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给你转正,就催一下单位。
是否赔偿违约金,见第25条,也就是说除了22条、23条的规定之外,其他人都没有违约金。像你这样办户口的也不应该有违约金。
如何辞职见第37条。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试用期到了,但是转正工资还没有谈好,能不能算转正?如果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之外才确定转正工资的,我辞职要不要交违约金?因为按照合同上所写我十月二号就转正了,但是现在还没有确定和谈好转正工资!这让我很纠结 啊!到底要不要辞职,你说要是等十月二号以后她给出的工资我不满意的话,到时候辞职应该就很麻烦了吧,提前30天通知,还可能要交违约金,而现在我辞职都只要提前三天通知,不叫违约金是不是?
追答到10月2日就应该是转正了,国家没有规定转正工资要和试用期待遇不同,只在《劳动合同法》20条规定:“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待遇还要自己和单位谈。
以你的情况,应该是不需要交违约金的,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但是单位要不到违约金,可能会不给你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到那时你还可以找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见《劳动合同法》5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