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学7月份签订劳动,固定期限3年零一个月,试用期6个月,现在主管说要再观察两个月,也就是延长试用期,之前7月培训签过一个合同说参加这个培训要为公司服务2年,违约的话赔偿培训费用2万左右,如果公司执意要延长使用期的话,同学打算辞职,这样的话关于培训违约金还要不要赔偿?或者说给个可行的解决办法
基本上是你说的第22条,提供培训,约定服务期2年,但是这个培训签的合同是在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现在试用期已经满了,主管说再观察两个月。同学就不想干了,之前已经实习8个月了,加上6个月试用期,14个月了,还要观察....
这个不是,是专门到总部上海的专业培训的,20天,吃住全包的专业培训
追答直接走人,不会起诉你的。
又找不到你,
培训的合同是在劳动合同之前签订的,还在实习期800元/月,没在试用期1200/月,这个啊是有影响啊,或者签培训合同的时候还不是公司员工,培训合同作废?
追答培训的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培训期不是试用期。培训期不计算在试用期内。
培训期间,你与单位既无劳动合同,也无事实劳动关系(单纯培训),这时你不是公司员工。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可以与你约定试用期。培训期、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无需支付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