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还压了一个月工资,想辞职怕拿不到工资

之前辞职的几个同事都有一两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到。我准备提前一个月辞职,如果我把离职表交上去老板不签字,我到劳动局申请仲裁,我拿什么做证据,考勤表,工资条都没有公司的签名及盖章。人事是我负责的,那些资料都是我自己制的,可以作为证据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你现有的证据可能还不行。试试我给你的一个办法,写个假条,让老板签字,不管签同意还是不同意,只要签字就行,最好是法定代表人签字。落款写上某某公司某某部员工某某某(也就是你的名字)。一旦签字了,你就可以立即走人,这个假条就可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请问我把工资表上面盖了公司的公章可以作为我在这里上班的凭证吗?

追答

当然可以,上面有每个员工的签字则更好。即使没有签字,只要有盖章也可以。

追问

有每个员工的签字,我用数码相机拍个照就可以了吧,要是我把工资表拿走了不太好。

追答

你可以拿走,留个复印件给公司即可,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向仲裁庭说明,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然后在仲裁庭开庭时,将原件还给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1-12
您好,单位不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拖欠工资也是违法行为。只要存在这些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据此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您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报酬。
劳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如果员工牌、工资发放记录,您为单位提供劳动的证明等等。
第2个回答  2015-08-2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员工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单位没有,则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受理后对此类问题一般会很快解决。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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