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将房子判给孩子(我),但到现在房产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坚决不过户。

2002年父母离婚,离婚协议上将房子判给孩子(我),房产证上还是父亲的名字。父亲和后母2006年买了新房,判给我的房子一直在出租,我已结婚3年一直租房住,多次向父亲提出过户,父亲坚决不配合。我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房子吗?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可以拿着离婚协议去法院起诉,申请强行过户给你。因为离婚协议分割房产是有法律效力的。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4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在法院判决以后,如果当事人不予配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判决。
第2个回答  2011-08-04
是的,可以让法院强制执行。

请及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第3个回答  2011-08-04
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你父亲同意。
第4个回答  2011-08-04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可以起诉,要求父亲履行协议。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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