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缴纳的全部要从我工资里扣。

6月15日离职,原单位说帮我缴纳6月社保和公积金(用我5月工资垫付公司和个人部分)。然而7月15日新单位帮我缴7月社保才发现原单位没停社保和公积金(原单位人事说原单位办理社保缴纳的财务人员离职了,暂时没法办),现在的情况就是,原单位要到8月才可能给我停社保和公积金,但是7月的社保和公积金必须缴纳(不缴纳影响原单位声誉),而且缴纳的公司和个人部分也是从我6月(上了15天班)工资里扣。我觉得这不是我的原因导致的,但是我要为此买单几千块钱,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吗?

已经离职了但是社保原单位没停,新单位交不了,原单位需要赔偿,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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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16
出现这种情况,劳动者想转移社保,就只能回公司补缴社保费用,不然,公司不开具离职证明和社保手册,就无法终止劳动关系和社保的。新单位也就无法社保手续。追问

同城不需要转移的吧(原单位停保新单位就可能缴纳了好像是)离职手续什么的离职当天就都ok了,所以我也很一脸懵逼,今天新单位缴纳社保才知道原单位没给我停。我这白白出两千多块钱(6月社保公积金我不想停保也是自己贴钱的)贴7月,有点不想吃这个闷亏。。。

追答

不需要转移,但要先办理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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