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过员工同意吗?员工不同意呢? 我朋友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了接近10年,最近说要把她调到广州去上班,这样可以吗?不同意去要怎么办,如果要走法律途径要怎么做,我知道万一和公司闹得不愉快上班也没什么意思了,该怎么办,求高人或律师指点。
你想想,在深圳这里工作了近10年,家人和朋友都在深圳,突然要换到广州去工作,有点为难。实在是不想去,难道只有辞职吗?10年时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再说了工作也是做得很出色的管理层,如果是一家好公司的话待遇应该很好才是,现在成这个样子,我觉得这样太不公平。
我也知道一家公司有权利调动员工的,但是不是简单的调动,从深圳调到广州应该不是简单随意的调动吧,不经过员工同意做这么大的决定可以吗????????
追答要看双方的合同有无约定调岗位事宜,你有权利维护自已怕合法权益,变动工作岗位双方应协商一致,可以拒绝,单位做法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合同要双方协商同意。
你应该尽快发一个不同意调岗,这样就形成了你不同意的证据,将来可以提起仲裁,否则构成以实际行动默认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法定单方对劳动者调岗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