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三年文员工作,刚工作一年零一个月,两三天前公司以我不能胜任文员工作,要将我调岗做销售,我不同意也不想辞职,公司又不开除。我现在应该如何做,,如果仲裁会怎么样?请高人指点。
为适应公司的需求,许多公司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又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员工岗位。不过,按照劳动法律规定,除非公司与员工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外,其他情况下通常需要跟员工协商之后才能调整岗位。
实践中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出现下面情况的即使事先没约定公司也有权单方调整岗位:
1、是因为员工自己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不能从事原工作。
因此,当出现上面两种情况时,公司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可以得到法律支持,否则的话都需要按照下面的规定跟员工调整岗位:
1、人力资源部门先要提前确认给员工调岗前等需要进行协商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岗位变更的内容和变更的方式。
2、确定变更的内容之后,就以书面的形式向员工发出变更合同的意向,并对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客观事实情况要进行解释说明。
3、跟员工达成一致,取得员工的同意,然后需要员工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原劳动合同的变更页上填写变更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4、将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交予员工一份,即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对于用人单位调岗行为,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注意变相调岗和隐形调岗。
调换岗位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调岗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必然需要;
2、调岗必须不具备惩罚性和侮辱性;
3、调岗职位必须与原职位有关联,待遇必须与原待遇持平或上升,而不得下降;
4、调岗必须符合员工实际情况,人职匹配越高越好;
5、员工不能胜任现任岗位,必须由用人单位举证;
6、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内部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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