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知道的详细解答,如果不可以,怎么办理才会可以?这个问题的提出源自婚姻法最高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如果不可以 那么现实中这个第七条要如何操作?
今天去找了几个律师,都说想让房子只归父母自己的子女所有,想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要让子女现在的配偶写一份声明,证明自己不要这个房子,才会放弃这个房子的产权,不然还是有子女的配偶的一半。我晕 这个方法太变态了 这不是让子女的夫妻双方打架吗 而且和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精神不符啊 到底怎么回事 是这条解释还没有实行吗?
您好您说的很详细 不过并没有回答到我的问题 我的问题不是房产证上加名字 而是想问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还没有房产证)如何操作父母出资买房子,但是想登记在已婚的子女身上的问题,并且涉及房子以后的归属(参见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谢谢 请继续回答
追答只需要将父母的付款发票保存好,发票的名字上现实应该是父母的名字,等过户的时候向有关部门表明是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至于房子以后的归属问题你可议参照http://wenku.baidu.com/view/cad4c08202d276a200292eef.html
这上边全部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归属的问题。
希望能帮到你
那么相关税费是如何缴纳的?是只缴纳一次买卖房屋的税费----父母交钱 但是记在子女名下?还是需要交纳两次 一次房屋买卖----买到父母名下, 一次房屋赠与----赠予到子女名下?购房合同父母签字还是子女签字?
追答购房合同是父母签字,不过最好别用赠予的方式,用继承的方法不用交税,但需要做继承公证,要收公证费,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过户收新房产证的工本费
先去办继承公证,然后拿公证书办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抱歉 还得麻烦您 希望您能直接回答我的追问 是只缴纳一次税费 还是需要交纳两次税费?具体请参见我上一个追问。您回答说不用赠与我能理解 因为在我们辽宁 赠与的税费大于买卖又略大于继承 但是继承的办法没法用啊 ,我问的是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 不是买了房子让子女继承 ,不可能为了实现继承自己去寻短见,也就是说没有办法现在就解决问题,所以,请回到我上个追问,我还是那个问题,谢谢了。
追答像你上个追问,最好还是父母出资,然后名字等级到子女名下,这样方便而且省了继承过户的麻烦,只需父母交更名的时候的费用,以后就没有别的费用了。
那么相关税费是如何缴纳的?是只缴纳一次买卖房屋的税费----父母交钱 但是记在子女名下?还是需要交纳两次 一次房屋买卖----买到父母名下, 一次房屋赠与----赠予到子女名下?购房合同父母签字还是子女签字?
追答缴纳一次即可。就是子女出面,父母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