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没有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用人单位没有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2、员工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总额的20%。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