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入职,在2010年9月离职,离开3个多月,在2011年1月还是重新回去工作,至今继续工作,可以要求单位补2008年3月--2010年9月和2011年1月至今的社保吗?现未离职,单位有理由拒绝不补我2011年以前的社保,合理吗?单位给我的理由是第一次入职时签过一份不购买社保(当时是一张表,很多人都签了同意不购买的那种),而现在要求补回,单位确以工资里已向我补贴社保现金补贴,但我不知道的,因为工资给我签名时只有工资总额,有很多项是空白的。但单位是没有工资单提供给我。所以我也无办法追究到,所以想了解,因至今单位是没有为我买过一个月的社保,请问2011年前的还有可以要求补缴吗?有签劳动合同的,但没给我,出资是发现金,现在跟单位的关系很僵,我想提出离职
就算帮我补缴,也能要求我返还所谓的社保补贴吗?但前提是我不知情是有这项补贴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扩展资料:
社保可以在退休的时候,办理一次性补缴的,之前没有社保帐号,也是不能补缴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缴社保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能保持保险费率的相对稳定。但这一优点是以基金收益率高于工资增长率为前提的。这一制度的缺陷也是明显的,一是在制度运行初始就要求较高的费率;
二是基金受通货膨胀的压力较大,如果基金运用得当,不但社会保险制度能从中受益,而且整个经济将由于基金的有效配置而受益,反之,如果基金不能保值增值,这一制度比随收即付制度的成本更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没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 社保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查
看
更
多
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请问补缴有没有时效
用人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没有法定期限。《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说明用人单位有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我们知道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怠于履行这个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在劳动争议中关于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的诉讼时效是...
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有时效限制吗
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不存在时效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
单位有社会保险补缴时效吗
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是没有时效的。它和经济补偿金、工资等不一样,它们可以过时,但社会保险不可以。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任何情况下,义务不可以被免除,社会保险人人都要缴纳。 一、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有时效吗 单位社会保险补缴是没有时效的。社会保险补缴时效的规定 《劳动法》第72条:用人...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有期限吗?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是没有期限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在职职工缴纳社保或者是没有足额缴纳社保,那么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的,并且没有时间限制。缴费单位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携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用人单位...
补缴社保 诉讼时效
李铁燕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有关社会保险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问题。1、要求补办社保手续、补缴社保费是没有时效限制的。因为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其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违反的是国家强制性规定,不适用时效制度。另外,从《最高人民法院...
单位上社保补缴保险社保办理时限是否有限制
单位补缴社保并无时效限制。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补缴条件,无论何时都可以申请补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确保了所有参保者的权益得到公正保障,无一例外。如果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将面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税务机关的责令限期缴纳。若逾期仍不缴纳,除了补缴欠缴的款项外,还将从欠缴之...
让单位给员工补缴社保,社保法有没有时郊限制。
社保补缴时效: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是什么时候?
社会保险补缴时效并没有限制,可以根据实际来补缴,但欠缴的需要支付滞纳金,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缴费...
社保补缴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社保补缴的时效性,由法律规定。补缴主要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参保,对于男性60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满15年社保者,一般无需补缴。法律依据出自《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未登记者,由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应缴费用。第六十三条规定,如未按时足额...
单位补缴社保可以补几个月
法律分析: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但前提是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社保中断。 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的,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期限超过四个月的会影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