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25号入得职,试用期为3天。前两天刚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给缴纳五险一金。合同的生效日期为今年的3月1日,到明年的3月1日。我们是9日开工资。这个月因为工资较少,没有开,并到下个月一起开。现在我因为工作环境不太满意,想辞职,我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书,并在单位规定的30天后离职。
我现在想问一下
1。如果我现在提交辞职申请的话,这个月的五险一金,单位还会给我缴纳吗?
2..我提交辞职申请的话,存不存在单位不接受辞职申请这样的问题,如果他不接受我的辞职的话,我该怎么办?
3.我舌头上长了个囊肿,医生说要做手术,我想请假,但是怕如果我提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不给我假,有什么办法吗?
非常着急!!!!!请讲详细点。非常感谢!!!!!
签劳动合同后想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不收费,不用律师)。
拓展资料: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允许辞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拓展资料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阿 我在线等解答
追答刚才的回答被封了咋,,,
第一,如果你干完三月 就会给你交三月的。干不完三月就不会给你交三月的。
第二,不存在不接受辞职信的问题。班组长不接受的话直接交给人力资源部,没有人敢于不接受。,
第三那真盖有又医院印章的病假证明去请假,没人敢阻挠。
那比如说我今天递交辞职申请的话,4月份的13号才可以离职。我们工资是结算到月底,开工资是9号。我这个月是有五险一金的是吗?那我4月份1日到13日的工资,应该是5月份的9号开,这里面还会再扣五险一金的钱吗?就是说我离职的那个月的五险一金有吗?
追答你离职的那个月公司不会扣你五险一金。但现在你千万别先辞职。你直接拿着医院的病假证明请假就可以了。请一个月两个月都没问题。公司会发基本金给你,也会给你交保险。而且还有职工保险报销医疗费用。这个时候怎么可以辞职呢,那就傻到家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刚签订劳动合同就想辞职也是可以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则不需单位批准。
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这说明,当劳动者违反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只有在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劳动者才负有赔偿的义务。
但是,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还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条确立了劳动者虽有辞职的权利,但也有“提前通知义务”,因此,如果没有对所在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又尽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义务,则不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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