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东签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第三条规定:租金:每月租金4000元,签定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租房按金8000元,按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按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无息退还乙方.第八条规定:租赁期间,甲方和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自用或乙方确因事需用要退房,均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同意. 合同及附件中均未涉及违约金。
现已租住5个月,合同尚未期满.我已交按金8000给房东,且每月按时交纳房租,现因房东要卖房违约,要求我们搬走.请问房东要赔偿我们违约责任有哪些?A,一个月的租金4000元.B,两个月的按金8000元.C,搬家费300元.D再找房子的中介费2000元.....谢谢!!!急!急!急!
参考资料: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