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是干什么的?

如题所述

     “编委”一词,《现代汉语词典》未收录,笔者愚见当是“编辑委员”之义。词典上将“编辑”解释为“对资料或现成的作品整理、加工”,那么“编委”的职责大抵也不过如此吧。然就笔者耳目所及,“编委”的职责似乎又不仅限于此,有的“编委”甚或从未作过“编”的工作。该类“编委”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曰“名誉编委”,他们都不是平庸之辈,或是昔日文化名流、政要,或是今朝商企巨擘、一方财神。前者虽已是明日黄花,但其所独具的“名人效应”仍是一笔不小的“精神财富”,可以大大提高刊物的“品味”和“影响力”;后者的口袋鼓鼓,赐君一个雅名,换君几两银子,可以聊补无米之炊。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得名,我得利,其奈他人何?    二曰“公仆编委”,其头上大小有点儿纱帽翅,或某委主任,或某局书记,或某所所长,或某校校座。在刊物(或载有某公仆言论、文章、政绩的文集、风采录等等)的扉页上署上某公仆的官讳,就会销路畅通。公仆们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或大笔一挥,图书馆立刻“增容”数百册;或以“加强学习”的名义摊派给下属单位及职工;或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列入学生的教材清单(笔者上小学的女儿的书包中就有某公仆任“编委”的书报十几种)。至于“编委”是否领了人家的一两块“卢布”,笔者绝不敢以小人之心度之。    三曰“平民编委”,这类编委大多是可敬而又可怜的勤勤恳恳默默耕耘的园丁们。  由于种种原因,整不出像样的论文,为了赖以糊口的职称,只好走此“下三路”。不管参“编”与否,只要销书百八十本,就可作“编委”;卖出几百册,便可作副主编;若能突破千册大关,理所当然就任“主编” 之职(笔者曾收到过数十封类似的“邀编函”)。总之,“挂”什么“职”,要视“业绩”而定,且销得越多,回扣越高,多劳多得,公平交易。只不过其所“编”之书大多无甚实用价值,粗制滥造,错讹迭出,发给学生作“参考”,岂不误人子弟?    平心而论,“编委”不编与“顾问”不问乃半斤八两,均无伤大妨,如第一类者流;“伤大妨”的是后两者。以损害“公”“私”的利益(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为代价满足个人的虚荣和私欲,心甘情愿地充当“发行部主任”的角色,利用手中的“特权”掏别人的腰包,这与强取豪夺有何二致?于心何安,于心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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