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月工资的结算天数是按照21.75天算吗?有无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必须必须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的说法

2012年3月15日进公司的,按照3月份自然月来算总共有23个工作日,实际工作了13天,公司算钱就按照:基本公司/23*13来算,但是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按照21.75天来算的,2012年04月23日离职,公司工资又要按照基本工资/19*实际工作天数来算?向人事讨说法竟被告知劳动法规定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都要按照实际天数算,什么理论,求解!!

这样的计算方法是不对的,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21.75天来算每天的日平均工资*实际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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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26
应该是基本工资/21.75*实际上班天数
第2个回答  2012-04-27
一般我都按22工作日=1个月来算的。。。
第3个回答  2012-04-27
我们现在都是按小时算的 一个月 168个小时 底薪除于168 在乘你工作了多少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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