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签过一次2年的劳动合同。因为我是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公司说带我换家人力资源公司

如题所述

看你的意思是你们公司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把你挂到他们找的人力资源公司上(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利用劳务派遣,再把你弄到公司来工作。你合同正好将要到期,他们想着继续省钱,换一家不用给你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公司(不缴纳社保是违法的),你现在要做的,合同到期的时候去找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问他们要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最好能证明不是你不愿意续签,这样你可以得到一笔经济补偿金,不过,劳务公司也不傻,他们不会留下把柄证明是他们主动不和你续签的。第二,公司把你安排到新的劳务公司,劳务公司或许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去人社局备案,不然怎么能不缴纳社保,这个你留着底,必要时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劳动仲裁。好方法没有,协商肯定是不行的,你们公司就是为了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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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7
如果合同到期,原派遣公司不与你续签的话,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31条对此有规定的。
第2个回答  2012-04-28
你没有表达清楚怎么解决呀?追问

我在公司工作2年了签过一次2年的劳动合同。因为我是和人力资源公司签的合同现在公司说带我换家人力资源公司再续约就要不交保险。请问我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公司算不算变相辞退我?

追答

差不多了,这样公司不算违反合同的。因为,现在已经到期了的。其实,如果这个公司想辞退你的话,还在这个公司工作也会别扭的,还不如换了呢!我只是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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